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在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人民调解员,她心怀群众,充满热情,发扬不怕辛苦和能啃“硬骨头”的精神,化解了一桩桩矛盾与纠纷。一年来,她调解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挽回群众损失--她是张晓玲,因为在任职法官期间出色的工作能力与负责认真的工作态度,退休后被重新聘请回来,以调解员的身份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维持公正、化解矛盾。
近日,张晓玲接到了一起因美容手术引起的赔偿纠纷,在她反复多次的调解下,案件最终达成和解,赔偿款当场履行。
案件回顾:今年年初,爱美的小A到王某的美容院进行了切眉、眼袋、纹眉、瘦脸等美容手术,时隔三日,小A到王某处换药时,王某又建议小A做隆鼻手术,这样才能更漂亮,小A听信王某的建议,便做了隆鼻手术。过了些日子,小A再次来换药时,发现鼻子有些歪,便急着向王某咨询缘由,王某回答现在还没消肿,待消肿后如果确实是歪的,可以给小A矫正。消肿后小A发现自己的鼻子确实歪了,再加上周围的人对她说,做了美容手术还不如没做手术以前好看,于是,她愤怒的找到王某要求其解决,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给小A修复或赔偿,双方大吵一场,不欢而散。经多次索赔无果后,小A只好诉至柳河法院。
小A要求王某赔偿三十余万元,王某拒绝赔偿。双方在此期间接触过多次,始终对赔偿金问题争议较大。调解员在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对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先仔细审视了小A的面部情况,建议她先去医院诊治;其次,从法理的角度帮助小A调整不合理的诉求,使她先从认识上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为后面的依法调解提前做好功课。过了几日,调解员张晓玲再次就这个美容手术纠纷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张晓玲在耐心细致的做好双方劝导工作的同时,依法分别向双方厘清法律关系,从而使当事人双方对本次事件的责任和损害程度有了清楚的认识,双方的对立情绪由开始的冲动,到随着调解的进程逐渐恢复了理智,心态慢慢平息下来。当双方的当事人在调解员主持下,再次一起面对面坐下来的时候,已经都心平气和了,使调解向成功迈进了一大步。经历了反复四次调解后,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A同意接受王某的一万元赔偿款,王某当场及时履行,案件达成和解。
此类纠纷事出意外,当事人求美不成反“毁”容,情绪异常冲动,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极易激化矛盾致使事态扩大,引发不安定因素,调解员纠纷化解的及时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调解员张晓玲通过梳理当事人的不合理诉求和辩解,依法调解,情理融合,引用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不合理诉求及时指正;而当另一方当事人对纠纷有错误认识时,依法梳理当事人的不合理辩解,通过依法调解,最终使双方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协议中达成了一致。(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