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风成 熊化靖 张晓舒)深秋九月的一天下午,陈老汉来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向立案庭庭长孙风成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陈老汉与赵某是邻居,赵某丈夫几年前因病去世后,独自抚养两个子女,生活非常困难,便向其借款一千元。
由于一千元并不多,而且对方孤儿寡母又生活困难同,陈老汉一直也没好意思催对方还钱,本想着等过段时间赵某就会主动还钱,没想到后来赵某外出打工,从此就不见了踪影,更不要说还钱了。
如今,陈老汉年事已高,身体不好需要时常打针吃药,这笔钱虽不多,可也够自己一个多月的药费了。为此,陈老汉诉请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孙庭长听完陈老汉的讲述,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双方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为陈老汉追回欠款。但是,陈老汉并不知道赵某住址,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可能会给调解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果然,赵某接到电话后,第一反应是认为自己接到了诈骗电话,然后就将电话挂断了。
孙庭长和立案庭始终牢记“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的工作理念,决不会因为一点困难就退缩不前。通过多次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联系赵某,使赵某对联系人的法官身份不再怀疑。接着,及时与赵某就其向陈老汉借款实事进行确认,并最终说服赵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人在外地的赵某托其亲属当天就将借款一千元送至长白法院。拿到欠款的陈老汉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这些血汗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着落呀!”
长白法院法官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以案件大小论英雄,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做起,用公正和热情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