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莹 左立杰)2020年9月17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写着“执法为民、司法为公”的锦旗。2020年7月,长春某供热公司因张某长期拖欠供热费诉至长铁法院,经长铁法院人民调解员刘丽颖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长铁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双方约定张某分两期履行,但第一期欠款履行期届满,张某未履行,供热公司多次催要,张某均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延缓履行,遂9月,供热公司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首先向被执行人张某了解其履行能力及困难,并向其说明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履行45万元,剩余55万元,张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有实际履行能力,便主动出击,约其到法院进行谈话,精准施策,以2020年采暖季即将到来为契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执行人知道热费是热力公司唯一的经济来源,也是供热企业确保为广大热用户进行正常供热的重要保障,被执行人当即承诺9月16日一定将第一期剩余55万元履行完毕。9月16日,被执行人如约履行,55万供热费全部到账,案件成功执结。
天气虽然渐渐转凉,但当事人的心确是温暖的,此次善意执行的举措给双方当事人都带去了温暖,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同时,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要有强度,更要有温度。未来,长铁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定当顶住执行难压力、破难而上,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共同努力开创长铁法院执行工作新篇章。(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