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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种资源 做好普法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董雯)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氛围,年初以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实际,精心谋划普法新思路,用好三种资源,做好普法工作。
 
  一、 用好案件资源
 
  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案件作为“富矿”,“点”上着力,“面”上升华,实现精准高效普法。8月18日,东昌区人民法院邀请通化市比特活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在的新站街胜利社区阳光水岸群众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进入法院,旁听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庭审,以案释法,控辩双方现场的质证和意见发表,充分还原了案件事实,使旁听群众对于“非法集资”犯罪有了直观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对于今后工作和生活中防范此类犯罪风险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
 
  二、 用好活动资源
 
  积极做好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千名法官服务企业周等活动及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现场解答。9月7日,东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文武法官一行来到正和药业,进行《民法典》相关宣传座谈会。刘法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涉企纠纷等问题,对《民法典》进行简单的解读。针对企业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刘法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答。
 
  三、用好技术资源
 
  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入驻抖音等热门宣传平台,开辟普法专栏,强化主题策划,并与线下传统普法手段相结合,构建完整的普法矩阵。制作微电影、短视频、MV等新媒体作品,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