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侯佳欣)“咔、咔、咔”一阵拐杖击打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我要找法官!”话音未落,一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人拄着拐杖走进了吉林省通榆法院瞻榆法庭。
“大娘,您的案子已经处理完了,子女已经给了赡养费,您还有什么事啊?”接待干警询问道。“我现在不想要赡养费了,我要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
原来,这位老人是瞻榆镇丰盛村村民,七名子女均已成家,老人长期与大儿子居住在一起,2019年6月,老人因家庭琐事与子女争吵,一气之下来到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七名子女对其进行赡养,经法庭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约定七名子女每人每年给付老人赡养费1500元,此外,大儿子每年给老人提供二车柴草。但老人独居数月后,十分想念子女,来到法庭求助法官,希望能够继续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了解情况后,法官马上打电话分别联系老人子女,向子女们转达老人的想法,并耐心劝解。“一个妈能养十个儿,十个儿养不了一个娘,你们都已为人父母,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你们的孩子们怎么看?”一个又一个电话打出去,法官顾不上喝口水,一边向子女们释法明理,一边安慰着老人。一个小时后,老人熟悉的身影都出现在法庭,大儿子、老儿子、大女儿、二女儿……看着儿女们的面孔,老人说“孩子,妈不要赡养费了,妈要跟你们在一起!”儿女们也意识到了自己不应该让老人单独居住的错误,决定接老人回家居住,流着泪簇拥着老人离开了法庭。(吉林省通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