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郑小霞)贵州省玉屏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探索开展线上调解和线上开庭。9月9日下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玉屏法院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协议何时生效”,9月9日,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法官杨志才向微信视频中的被告说道。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于被告在千里之外的广东,为减轻诉累,法官采用微信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庭前调解,仅用一个小时,便调解成功结案。承办法官和助理在收到该起案件后,由于多次联系被告均联系不上,最终在开庭前几天联系上了被告,及时与被告方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被告在广东工地上务工,专程过来参加现场调解多有不便,且加重诉讼成本。于是,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各方进行多次沟通,原被告均同意通过微信视频调解,在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各方当事人深明大义,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再通过微信将调解方案发送给被告刘某。在被告刘某表示同意该方案后,原告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至此,该起涉及4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微信调解仅用一小时便成功结案。
近年来,在互联网时代下,玉屏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入“互联网+”理念,运用新媒体融入审判工作当中,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微信调解作为一种新的司法便民的方式,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对于一些当事人在千里之外而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微信调解成为了他们认可且需要的一种调解模式。(贵州省玉屏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