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郑辉 王珏)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促使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执结。
据悉,赵某因个人消费向陈某借款6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随后赵某未按约定正常还款,经陈某多次催要,赵某拒不偿还,无奈之下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赵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依法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赵某不为所动,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后法院通过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赵某的账户存款信息,立即对其银行账户予以在线冻结,并办理了冻结手续。赵某在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现身法院请求解冻账户,并将执行款转至法院账户,将欠款还清。
至此,该案件得以执结。(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