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小燕 张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你局提出如下检察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行业协会等形成合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二、坚持源头防范,督促邮政企业、快递行业严格执行“三个100%”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加强对各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从业引导,确保队伍稳定化;四、加强组织快递行业多形式宣传力度,推进宣传常态化....。”
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经济环境,贵州省沿河检察院在办理相关贩卖毒品、买卖枪支案件中,向铜仁市邮政管理局发出上述检察建议。
该局收到我院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研究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组成工作组,于8月18日赴我院了解情况;二是联合县检察院和公安局组织邮政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寄递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对沿河自治县邮政、快递企业重点开展“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法检查,联合公安机关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做到源头防范。同时该局表示,该项整改工作将会常态化。(贵州省沿河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