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申小明)近日,信访人罗某某在榕江县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向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请求帮助,两院干警与信访人罗某某进行远程“面对面”交流。
罗某某是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石某某的母亲。今年6月案发后,本身患有残疾的石某某遭受到侵害,整个人精神变得紧张害怕,其母亲罗某某也因放心不下女儿,放弃了外出打工的机会。案件的发生不仅造成罗某某一家巨大的经济压力,更给被害人石某某带来沉重的心理打击,影响其健康成长。考虑到被害人家属的实际情况,不便于长途跋涉,同时也为了减轻其经济压力,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上级院进行沟通后,安排了这一次特殊的接访。
通过远程接访,两院干警对罗某某的救助申请、家庭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最终一致认为石某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应当予以救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该院将持续把“一号检察建议”贯穿落实在办案中,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到更实、更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