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东升 王珏)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义务,案件成功执结。
据悉,谢某在某化肥公司处购买化肥,并向该公司出具了一份欠条。经该公司多次催要化肥款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求谢某支付货款1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耐心对谢某进行劝说,告知其处于冻结状态下的账户会影响正常使用,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希望其能尽早履行还款义务。日前,被执行人谢某急匆匆来到法院,原来被冻结的其中一张银行卡是其房贷账户,现在由于账户被冻结,房贷面临着逾期,谢某担心会有失信影响,于是前来法院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能尽快将其银行账户予以解冻。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谢某当场支付执行款15000元。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