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云龙 范睿萌)近日,吉林省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安法院执行局、通榆法院执行局荣获先进单位,白城中院常明炜、张东辉、大安法院曹树茂、洮北法院马春平、洮南法院李晖、通榆法院王军荣获先进个人。
2016年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和全体执行干警在省法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奋勇拼搏、攻坚克难,不辞辛苦、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执行一线。执行攻坚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370件,执结20,594件,执结率92.06%,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5.6亿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89件,执结955件,执结率96.56%,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1.05亿元。多项考核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全市法院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和发扬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法院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