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会娟 杨蕾)申请执行人说:“姑娘麻烦你啦,谢谢你哦…”
被执行人说:“法官,真的感谢你…”
按理说,被执行人对法官不抱怨就算不错了,他为何还要感谢执行法官呢?这事还得从一起赡养纠纷案说起。
现年73岁的申请执行人冷某甲膝下三儿一女,与被执行人冷某乙本是父子关系,2019年因为赡养费问题,老人一纸诉状将子女告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该案经道真法院开庭调解后,协议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250元以及由三子分摊医疗费。现冷某甲因大儿子冷某乙不支付2019年12月至今的医疗费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冷某甲因费用支付问题第三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着妥善处理矛盾的原则,认为此案涉及家庭伦理且申请执行人多次申请执行,不可一味采取强制措施,否则会进一步加重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于是先电话联系在广东务工的冷某乙,从孝亲敬老的角度出发,耐心做其工作,起初冷某乙情绪激动且“满腹委屈”,称老人蛮不讲理、胡搅蛮缠,后表示自己不是不给钱,只因在外面打工不容易,承诺等到过年回家一年一付。反之申请执行人冷某甲对大儿子也是意见颇多,寒心自己病重住进重症监护室,冷某乙都不曾打电话过问一下。承办人归结出父子矛盾的根源后,再次劝解双方从修复亲情角度出发,化干戈为玉帛。父子哪有隔夜仇?经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冷某乙主动履行了案款,并表示今后主动关心老人,争取不会再出现第四次执行。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不是无情的。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在秉公执法的同时,做到让群众满意,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