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建志)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白泉法庭近日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高某与被告姜某系战友关系。姜某自己养了几台车,但效益一般,于是在2013年1月,姜某向高某借款2.5万元,用于车辆运营。姜某主动为高某写下欠条以此确认借款的事实,并表示五六天内就还钱。但事与愿违,经原告多次索要,姜某还钱态度良好,先后于2015年1月份、2017年1月份、2019年4月份为原告写下借条,却仍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2020年7月原告起诉至东辽县人民法院,请求高某偿还借款。
承办法官在拿到案件材料也曾感慨到:“经办案件这么多年,涉及到战友之间民事纠纷的案子却很少见”。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试图以柔和的方式来处理此案,既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也希望不因此影响双方的战友情谊。但因被告的多次“爽约”,致使原告内心对其信任感急剧降低。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在考虑到原告目前对被告存有极大的抵触情绪,万般无奈下承办法官只好决定先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被告姜某对借款的事实无异议,并陈述了没有按时还款的理由:一是因为自己经营的车辆没有赚到钱;二是因为父母年事已高,且疾病缠身花费太多;三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工资低,仅能维持家用等。姜某表示自己对高某感到愧疚,辜负了高某的信任。并承诺自己父亲有一套房子已与买方达成买卖意向,等最近过完户就还原告钱。
原告在听完被告姜某的讲述后,理解了姜某的难处,并且同意了被告提出的偿还借款方案,自愿接受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当庭表示希望双方能够珍惜战友情谊,并将这份情谊延续下去,也希望被告信守诺言,早日归还原告借款及相应利息。
人们的一生当中,会拥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惺惺相惜的友情以及举案齐眉的爱情等诸多感情,但有一种感情历经特殊环境的考验而显得愈发难以割舍,这便是 战友情 。战友情可以让人铭刻一生,渗入心髓融入血脉,抹不去忘不掉。
本案中,法院以调解方式化解战友间纠纷,维护了战友间的情谊。调解先行制度的优势不容忽视,这也体现出东辽县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坚持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勇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护航者,以积极圆满的姿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白泉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