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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新格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宫兆洲 刘晨 熊化靖)为深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近日,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法院与长白县工会加强工作协作,开启“法院+工会”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新举措,通过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充分发挥工会、法院在调处劳动争议中预防和调解的职能作用,联合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依法化解劳动争议。
 
  对适宜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鼓励和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救纠纷,配合审判业务庭室做好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对于立案前当事人具有调解意向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意调解的案件可由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特约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特约调解员是由长白县工会从特聘的律师中遴选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长白县人民法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定期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值班,担任业务指导,为工会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提供专业指导,帮助特邀调解员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调处纠纷能力,提高诉前调解率。
 
  下一阶段,长白县人民法院将加强与长白县工会的联系,进一步做好调解与仲裁、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建立劳动争议诉前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研究讨论争议解决的优秀做法,形成诉调对接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建立多元化解劳资纠纷的工作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