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汪静宜 湛贤思齐)不顾同窗情,一男子诈骗昔日同学52000余元,外逃五年后被抓。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的陈某某批准逮捕。
2015年7月初至7月18日之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自己的初中同学张某某虚称自己在江西省九江市出了交通事故并且受伤住了院,想让张某某借自己一些医药费,并且谎称这场交通事故自己可以得到17万的赔偿金,表明在7月20日可以连本带息的归还。
同时他又伪造出一个名为“卜森”的九江市交警身份,通过与张某某聊天获取信任后继续向其借钱。张某某信以为真,先后5次通过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向陈某某的银行卡共存入12000元,却不知手机那头的“卜森”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陈某某对张某某谎称要用手机转账还款,继而骗取了张某某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以及密码,后用张某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支付宝账号;再用“卜森”的假交警身份要求张某某发送手机验证码,登录了张某某的网上银行账户,将张某某银行卡内2万余元分批次经过支付宝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此后多次陈某某将张某某银行卡内的钱转到支付宝账户,之后又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通过这一系列的诈骗方式,共骗取了张某某52000余元。事后张某某和其家人感觉不对劲,就和陈某某联系,谁知陈某某早已不见了踪影。同年9月8日张某某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2020年6月17号在福建省石狮市城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于次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黄梅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嫌诈骗罪;且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有社会危险性和逃避侦查的可能性,2020年7月17日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