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流江 王珏)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因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拒绝支付双亲的赡养费,经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教育,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支付了赡养费。
据悉,年过七旬的一对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2017年,因膝下两儿一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两位老人将三个孩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明,三个孩子每年需支付两位老人3000元生活费。判决生效后,直至2020年7月,小儿子一直无故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累计共拖欠赡养费10500元。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利于化解纠纷,便转变工作思路,一边通过用亲情伦理对被执行人进行感化,告知其“百善孝为先”,舐犊情深,对父母应该懂得感育,一边采取强制措施,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最终,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反思己过,一次性支付了之前所有的赡养费,并且表示以后就算自己的日子再难也会按期支付赡养费。
至此,该起赡养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老人终有所养。(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