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冷竹梅)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按照《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要求, 迅速上线“好差评”服务评价系统,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梅河口法院的“好差评”智能评价终端设备设立在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系统内共设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选择。办事群众可根据工作人员的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总体服务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吉林电子法院上的评价平台进行网上评价。
“好差评”机制的有效运行,不仅让企业和群众有地方讲实话,在办理业务时有信心,更利于梅河口法院接受人民监督,为深入推进人民司法信息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梅河口法院会根据评价结果,全面梳理总结诉讼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同时积极发挥好服务、好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将群众的点赞转化为干警们持续前进的动力,促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和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