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 高鑫 张铁民)近年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强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深入推进诉前调解程序运行,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先行诉前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以更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解决群众纠纷,当事人纷纷称赞。
2020年7月1日,集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张成吉顺利成功调解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王某与冯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冯某向王某借款1.7万元,王某先后偿还了部分欠款,尚欠1万元未给付,王某多次找冯某索要未果,故诉至集安市人民法院。调解员张成吉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适合诉前调解,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对当事人王某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在员额法官王秀华帮忙做司法确认下,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没有进入立案程序就成功解决了此案。
对于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集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掌握基本案情后,首先对案件进行登记,释明诉前调解的特点、优势,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再移送到诉前调解办公室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或由当事人撤回诉讼申请,调解不成功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集安法院通过简便快捷的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既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又有效地维护了县域的和谐稳定。(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