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王建锋)7月3日上午,陕西省咸阳中院执行局对市政协八届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号,黄红润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市两级法院应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建议》办复情况开诚布公的上门服务,征询黄红润委员的意见建议。
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田义和、执行员刘勃对黄红润委员第1号提案中的整合执行力量,建立“垂直管理,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建立健全与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力推行执行信息化建设,破解被执行人财产查找难;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合理利用侦查技术手段解决找人难;扩大当事人自行调查的权限;采取综合手段遏制转移财产行为,应广泛的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积极制裁各类抗拒执行行为;适当扩大失信被执行人的范围,在一定情况下允许将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公司章程备案的高管拉人失信名单等六个方面建议进行了逐一答复。结合咸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与会同志就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黄红润委员对咸阳中院的答复意见非常满意。黄委员指出,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安排执行局综合处同志上门征求委员意见,向委员介绍提出的答复过程及解决方案,中院领导及中院执行局自觉接受政协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种务实作风我深表敬佩和感谢。
近年来,咸阳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沟通意识、质量意识,努力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力争使政协委员在办理态度、办理质量、办理效果上达到“三满意”,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受到一致好评。(陕西省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