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锦”上添花,愿为党旗增色
看鲜红锦旗,赞执行法官!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6月28日一大早,一位申请执行人为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艾法官送来一面写着“国之利刃惩恶扬善 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并激动地说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是你们的辛勤付出,我到现在都拿不到欠款啊!本来我想写封感谢信的,我这文化水平不够,写不好……”
那么问题来了,送锦旗的是谁?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案件要从2016年开始说起……
从2016年开始,申请执行人姜某陆续借给被执行人杨某夫妇二人合计10余万元,姜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杨某夫妇依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向柳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艾法官了解情况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法院执行通知书,并向其阐明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法律后果。此后,柳河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其住处调查取证,最后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夫妇与其子一起经营一家水果超市,柳河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准备查封其经营的水果超市,杨某夫妇顿感压力,最后答应分期还钱。此案历经三年,执行法官先后7次到被执行人家中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分批给付13次,现已将债务全部还清。
此案中,柳河法院积极努力执行,耐力持久,采取的措施方法得当,效果明显,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满意,也非常感激。她送来的这面锦旗,是感谢执行法官及执行干警们公正执法的严谨和一心为民的热忱。
执行流程自身环节多,期限紧,要求高;申请执行人想法多,追得紧,期望高。有真心,有决心,有耐心,方能守住司法为民的初心;怀正气,持勇气,接地气,执行工作就一定能得到老百姓发自内心的认同!(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