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洪成)昔日近邻变“冤家”,借贷纠纷逾六载。
调解解纷六日结,握手言和心结开。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写到“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老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首先是个地理位置概念。《周礼》里讲到:“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住得近,交往多,自然感情浓厚,地理位置就上升到心理位置。但是近日柳河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借钱而感情破裂、对峙公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系多年邻居加好友,2014年,李某因家中突发变故急需用钱,张某二话不说拿出25000元借给李某。此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李某以没有资金为由一直未还,张某多次催要均无果,愤而到柳河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第一时间审查“程序适用、管辖、主体资格、保全情况、诉前调解结案说明、送达地址、关联案件”,提前做出预判,综合评判本案案情制定了调解方案。庭前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释明了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样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不利后果。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速裁法官耐心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终,被告表示愿意通过调解的方式偿还借款,本案仅用6天即圆满审结,双方握手言和。
古有“六尺巷”成为美谈,可见邻里之间的关系微妙且复杂,面对涉及亲属、邻居等为当事人的案件,法官皆是本着化干戈为玉帛的宗旨,充分发挥速裁团队“快收、快送、快调、快审、快结”的作用,把真情留住,把事情解决,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