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宫兆洲 刘晨 李文宇)6月30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驱车百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督促其全部履行罚金,快速执结了这起执行案件。
据悉,马鹿沟镇太阳村金某未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开垦林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决生效后金某缴纳五万元后剩余三万元罚金一直不缴纳,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案件法官依法督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被执行人对法官不是语焉不详,就是电话打不通,在昨日下午下班后,法官终于电话联系上了这位被执行人,在执行局局长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金某打消继续推脱不缴纳罚款念头,并被法院执行人员不下班也要等到他缴纳这笔钱时,对法官说出已筹集到一万五。鉴于此,执行局局长潘光明直接带领执行人员前往百余里外被执行人金某家中,经过执行法官再次教育,被执行人终于不再拖延,筹集到所有罚金共三万元整。随后,被执行人金某随车来到县法院执行局,当场缴纳三万元罚金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并上缴国库。(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