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邱某、卢某、董某甲、杨某、朱某、刘某、李某甲、李某乙八名被告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提起公诉。其中刘某被羁押在通化县看守所中,其余七人取保候审。在当前疫情防控时期,因本案被告人数众多,为进一步保障被告人的身体安全,承办法官决定利用远程庭审系统,与看守所远程连线,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被告人邱某、卢某驾驶的红色皮卡车与朱某、杨某驾驶的银色皮卡车在通化县某路口转弯时发生别车,双方争执不休。相互辱骂过程中,邱某拉拽杨某车门让其下车,并堵着银色皮卡不让其离开,坐在车内的杨某见状便给朋友刘某打电话,表示“自己被人拦下了,找几个人来现场帮忙打仗”,打完电话的杨某心底踏实了不少,向车外的邱某表示“人马上到”,邱某见状,叫嚣着给其亲友位某、董某甲等人打电话让其到现场帮忙打仗。二十分钟后,杨某叫来的刘某带着李某甲、李某乙与邱某叫来的位某、董某甲、董某乙、丁某陆续赶来现场,双方分别手持钢刀、麻花钢、小铁锹等工具进行互殴,在斗殴过程中,邱某、董某甲、卢某被打伤倒地,后刘某、杨某等人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卢某与朱某、杨某因交通事宜发生争执,并邀约亲友参与持械斗殴,在斗殴过程中造成多名当事人受伤的后果,邱某、卢某、董某甲、杨某、朱某、刘某、李某甲、李某乙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根据各被告人所具有的量刑情节,通化县法院将依法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
案件中,被告人因为琐事与人发生争执甚至演变为聚众斗殴的恶性事件,以暴力帮助朋友进行报复,并非讲究“江湖义气”,更非君子的表现。谦和礼让不是懦弱的表现,狭路相逢并非勇者胜,懂谦和礼让、讲法律才是真正的赢家。(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