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马洪琳)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据安全日的设立至今已是第5年。4月27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文祖司法所联合文祖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普法活动,同时对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宣传。文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波带队参加。
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分发《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律援助维权指南等材料。
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本次活动通过在文祖街道中心大街悬挂横幅、摆放展台、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让群众认识到不止在战争年代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和平年代更需“警钟长鸣”。(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文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