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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区桑村司法所“三举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维龙)随着疫情的逐渐缓解,人员流动量逐渐增加,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桑村司法所为确保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稳定,采取“三举措”,详细了解现阶段桑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情况和去向,特别是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
 
  一、 入户走访,重点人员重点排查。此次排查活动,根据不同矫正对象情况进行分类,对暴力犯罪的、思想易波动、行为不稳定、职业不固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掌握动态,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家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进行思想教育。按照访谈结果,重点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有思想变化,在监管教育过程中是否有对立情绪,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等情况。根据排查了解结果,现无脱管人员和违规外出情况发生。
 
  二、 详细查阅矫正对象档案。本次排查详细检查了重点矫正对象档案材料,经查,矫正对象谈话记录和书面汇报思想材料齐全,建立了工作档案。此外,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个矫正小组,每个矫正小组都与司法所签订了《矫正责任书》,并且及时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分析工作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需求,适时调整具体管控方案。目前桑村司法所所辖社区服刑人员无请假情况。
 
  三、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报告制度。一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应对有效。二是落实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报告制度,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等重要情况的,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司法局。
 
  通过此次排查走访,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五清”、“三不”即: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生活状况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参与上访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