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肖海燕 李可鑫)山东临清刘垓子镇某村法律顾问张律师和往常一样来村值班。李某华的妻子崔某玉来村委会咨询故意伤害相关法律,张律师为其解答了相关咨询,并详细了解了案情得知李某华因宅基纠纷与邻居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将邻居头部打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鉴于李某华家庭贫困,张律师回所后将李某华的家庭情况和案件情况上报至临清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希望能予以法律援助。局领导对此事非常关心,在询问了李某华的家庭状况后,当即做出予以司法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张律师办理此案。
张律师接受指派后,在最短时间内和徐某华的妻子联系,告知其在村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手续办好后,张律师在最短时间内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并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华。在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后为其分析案情,一方面安慰其要放宽心,一方面帮其积极协调,争取取得邻居谅解,达成调解。
李某华及妻子崔某玉对张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辩护人了解案情后积极引导嫌疑人,使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同时以该案例为指导,加强对村民法律知识的宣传,对村民提高法律服务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山东临清市司法局刘垓子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