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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芦柞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经济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近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来了一位申请调解的异地当事人,当我们向他了解案情时,他说对方当事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上楼,而且情绪激动,所以他不便先多说什么。带着诸多疑惑我们见到了那位坐在轮椅上的当事人。原来,申请人是河东区某养老护理院院长赵某,坐在轮椅上的被申请人是芦柞镇某村村民赵某某。赵某某育有两儿两女,都分别在上海和浙江上班打工。春节前夕,赵某某因为脑梗在临沂经过治疗后被儿女转到某养老护理院疗养,起初赵某某的子女来看望过几回,还相继给续了各种费用,但是最近几个月养护院和赵某某的子女失去了联系,现赵某某已欠费许久,养护院专程带赵某某回其住处希望事情能得到解决,但是事与愿违,赵某某家里空无一人。另一边赵某某哭诉,养护院费用标准太高,伙食标准低,常做一些与其病情相冲的饭食,不让与其他老人交流沟通,整天将其关在屋内,不给洗刷不给修剪指甲,不给加餐等,所以赵某某要求养护院退其部分费用,并声称与子女失去联系都是其子女听信养护院所说的其在养护院的种种不良行为所导致。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我们先通过村干部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赵某某的子女,其子女声称他们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他们之间的付出差别导致无人再为母亲续费。与此同时,我们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开导,赵某某也慢慢冷静下来。经过一番调解后双方终于同时做出了让步。养护院不再追究赵某某所欠的一切费用,赵某某也不再追究养护院在其疗养期间方方面面的不妥行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至此,事情并没有结束,因为赵某某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为了使赵某某得到妥善安置,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养护院负责人、村干部一起将赵某某送回住处,养护院负责人给买了奶和饼干,并交代赵某某的侄媳妇照顾其饮食起居,同时督促其子女尽快商量好照顾老人的方案,为这起经济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山东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