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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低保户须过“四次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军)5月8日,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正在西张林村残疾人吴绍元家里,详细了解和核实申请低保户的每一个条件。至此,郯城县新申报的低保户必须经过村、社区和镇、县民政部门“四次筛”。
 
  山东省郯城县为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漏保"等问题,在坚持对享有低保户人员全部登门复核的基础上,实行“阳光操作” ,每月逐户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假低保”盖不住。新申报的低保户,严格把好“四次筛”选关口,有力地保障了真正低保户的利益。(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