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殷秀乾 李晓楠)自山东日照五莲县石场司法所召开法律顾问对接会以来,石场司法所积极创新落实 ,对待“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敢于说“不”。
不等不靠,在 “一村一法律顾问”对接会开完之后,法律顾问“趁热打铁”下村与村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直接面对面接触,签订法律顾问《聘任服务合同书》,在局下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知》之前,已经完成合同签订和村居对接工作。
不帮不管,在具体对接工作中,除派公益岗位人员带路下村外,对法律顾问事宜不予提前通知村居,由法律顾问本人直接到村开展对接业务,结合《聘任服务合同书》的签订,由法律顾问本人讲解涉及的法律服务范围、权利义务等。强化法律顾问的协调处理能力。
不偏不倚,对于法律顾问与村居对接的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司法所积极与村居联系,了解情况。对存在讲解法律服务范围不清、权利义务表述不准确,签订合同不及时等问题,司法所及时与明辨法律服务所反馈后,严格按照《聘任服务合同书》落实责任,做到绝不偏袒。(五莲县司法局石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