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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市司法局刘垓子司法所:巧调解化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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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陈鸿儒 李可鑫)一大早山东临清刘垓子司法所就涌进来四口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的异常激烈,互不相让。“祖上定下的规矩,这块是公共地,谁也不能动,你不守规矩,占地建了小屋”“我家的小屋不也没挡你家采光呀,再说了你不也围了一堵墙”“我围墙不是因为你先盖房在先,你先欺人太甚”。两家人在司法所争的脸红脖子粗,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把双方劝开,分开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原来当事人双方是邻居,两家人之间有一块20平方米的公用空地,但是时间一久王某看到了这块空地的潜在价值,盖起来一个小屋存放杂物,邻居赵某见状赶紧在空地上围了一堵墙,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员认真倾听,安抚双方激动情绪,待双方陈述完毕,稳定下来,随后说出了解决方案:双方对这块公共地进行平均划分,对于王某建造房屋超界部分自行拆除整改,此次划分以后双方各自砌墙互不干涉。
 
  司法所调解员抓住矛盾纠纷的焦点,身处激烈的争吵环境中,能不紧不慢,保持清醒的头脑。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了调解员的方案,心平气和的签下了调解协议,让这桩邻里矛盾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此次调解使当事人在分清楚是非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意见,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个好的调解员不会止步于此,因为就每一对纠纷当事人而言会在感情上造成一定裂痕,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会成为下一次矛盾纠纷的导火线,况且双方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调解员考虑到这种潜在的矛盾,依靠道德教育、遵循风序良俗、坚持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又恢复了以往的和睦邻里关系。(山东临清市司法局刘垓子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