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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一未婚小伙酒后醉驾被公诉 法庭声泪俱下悔恨交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陈少敏)7月10日,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出庭公诉了侯卫卫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侯某某,男,27岁,汉族,高中文化,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人,住任城区苗营小区。
 
  2017年4月8日0时40分,侯某某酒后驾驶无牌燃油助力车沿吴泰闸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济宁市任城区领秀庄园小区门口处,与王兵驾驶的鲁H5799G小型轿车追尾碰撞,致侯卫卫受伤,两车损坏。经鉴定,侯卫卫血液乙醇含量为115.mg/100ml。
 
  侯某某家境困难,还是单身,现在济宁市打工。案发后赔偿给被害人8000元。在庭审中,侯某某失声痛哭,后悔莫及,恨自己当初喝酒驾车。他忏悔说:“我一定接受这次教训,今后绝不酒后驾车”。(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