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曰强 史春新)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30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三中学举行“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净土”主题升旗仪式,全体师生齐聚大广场参与此次活动。
升旗仪式上,高青常家派出所警官受邀带来防校园欺凌专题讲话。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真实校园欺凌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刻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包括肢体冲突、言语侮辱、孤立排挤、网络霸凌等,详细讲解了欺凌行为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长久伤害,以及施暴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道德后果,让全体学生直观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性,认清欺凌行为的违法性与不可取性。
针对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警官向同学们提出明确要求:要树立尊重他人、友爱互助的意识,严于律己,坚决不做欺凌者;面对欺凌行为,要勇敢说不,不做冷漠旁观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求助;自身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留存相关证据,绝不忍气吞声。同时,呼吁同学们和睦相处,化解矛盾,共同营造文明友爱的校园氛围。
此次升旗仪式,让全体师生深刻认识到防治校园欺凌的重要性,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助力青少年在纯净、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今后,高青县第三中学将持续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防欺凌主题活动,联合派出所、家长等多方力量,完善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加大日常巡查与心理疏导力度,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全力守护学生的青春净土,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校园。
供稿: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