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许星星)消费公平,是民生福祉的重要底色;契约诚信,是市场秩序的坚实基石。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一起驾校培训退费纠纷案。明确商家不得擅自增设扣费项目,所谓“隐形费用”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情回顾:学车退费遭“乱扣费”,协议成一纸空文?
张女士于2025年3月在当地一家驾校报名学车,一次性缴纳培训费2800元。后因个人心理素质原因,科目一多次考试都未通过。同年11月,张女士向驾校提出退学退费。对此,双方在签订的培训协议中约定,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学习,可申请退学,扣除20%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费用。本应按约定退费,驾校却突然反悔,以支付“复印费、资料费、档案费、税费”等名义额外扣费近300元,实际扣费比例接近40%,远远超过了协议约定。张女士与驾校多次协商均无果,无奈将驾校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严守契约精神,乱扣费不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培训协议中约定的因自身原因退学的,应在扣除20%的违约金后将剩余费用全部予以退还。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现张女士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驾校应在扣除20%的违约金后将剩余款项及时予以退还。
对于驾校主张扣除的复印费、资料费、税费等,法院认为,上述费用既未在合同中约定由学员承担,驾校也未能举证证明该费用实际发生。因此,依法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驾校向张女士退还费用2240元。
法官说法:预付式消费,这三点法律常识要记牢
一、签字即生效,协议就是“铁证据”
无论是学车、健身、美容充值,还是教育培训,书面协议是维权核心依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商家不得单方变更、反悔,更不能以“内部规定”“行业惯例”突破合同约定。
二、未发生费用,不得“凭空收取”
经营者收取费用必须有合同依据、有实际支出、有合法凭证。未提供服务、未产生成本,擅自增设扣费项目、变相侵占预付款,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法院亦不予支持。
三、维权提示:守护预付款,做好这三步
1、签约必细看:重点核对退费规则、违约金比例、额外费用、服务期限,警惕“概不退款”“过期作废”等霸王条款,口头承诺务必写入合同。
2、凭证必留存:合同、收据、转账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都有妥善保管,这是维权的“关键武器”。
3、维权必果断: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拨打12315投诉;仍无法解决,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始终为公平正义撑腰。
供稿: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