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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城市“幼吾幼”教联体公益行走进十一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润校园,护航成长
    山东省邹城市“幼吾幼”教联体公益行走进十一中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坚固防线,充分发挥“教联体”协同育人作用,1月16日下午,第22场邹城市“幼吾幼”教联体公益行系列活动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教育活动在邹城市第十一中学报告厅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汇聚多方力量,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等多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街道、村居干部代表也受邀到场观摩指导。邹城十一中学八年级全体学生、班主任及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这场意义非凡的法治盛宴。
 
    凝聚多方合力共筑平安校园
 
    本次活动的核心环节——“法治进校园”专题授课,市检察院刘永志检察官、市法院李来秀法官、市公安局千泉派出所所长陈庆裕、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依次开讲。
 
    以法为舟护你远航
 
    邹城市检察院刘永志检察官开展了《以法为舟护你远航》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程聚焦学生欺凌、盗窃、性侵害、新型毒品四大青少年高发风险点,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他的宣讲为青少年厘清法律红线,筑牢了健康成长的法治防护墙。
 
    识别犯罪预防侵害
 
    邹城法院李来秀法官讲授了《识别犯罪预防侵害》,课程围绕法律与“我”、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安全四大板块展开。李法官详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学生明确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引导学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远离违法护佑有我
 
    邹城市公安局千泉派出所所长、学校法治副校长陈庆裕,以《远离违法,护佑有我,让每一株幼苗都茁壮成长》为题开讲。他结合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精选多起贴近初中生生活的真实案例,深入剖析校园欺凌、小额盗窃、网络不良交友等青少年易触碰的违法风险点,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法治护航青春
 
    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带来《法治护航青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题的法治讲座。她结合初中生真实案例,厘清了“义气”与“正气”的边界。李律师向学生普及了交通法规,明确骑行年龄、安全防护等内容,她寄语同学们要严守法律红线,珍惜青春韶华,让法治为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生动彰显邹城市“教联体”的机制优势,扎实实践多方联动的普法模式。它既点亮了同学们的法治明灯,更筑牢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坚实根基。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供稿: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