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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教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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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杜永余)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体学生的法治观念与守法意识,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教育报告会。沂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薛鉴受邀走进校园作报告。
  报告会上,薛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宪法》的核心地位切入,向同学们阐释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在规定国家根本任务、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同学们直观认识到法律就在身边。
 
  在“自然人的出生”“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板块,薛鉴通过“4岁小莉收红包”“8岁孩子买文具”等贴近生活的案例,生动解读了未成年人的权利边界与行为准则。从监护人的定义、职责,到生命权、身体权等人格权的保护,他层层剖析,引导同学们明白“权利与义务相伴相生”的道理。
 
  自我保护环节更是报告会的亮点,他围绕家中遇窃、用电安全、地震避险等场景,讲解了具体的应对方法,还结合《民法典》对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进行科普,提醒同学们既要保护自己,也要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益。
 
  整场报告会氛围热烈,同学们听得全神贯注,积极参与互动,一个个真实案例、一句句恳切叮嘱,让法治精神、责任意识与做人道理深深印在孩子们心中。(山东省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