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丹丹)近日,山东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幼吾幼”工作室组织全院检察官先后走进辖区9所学校,为师生讲授法治课,将法治的春风吹进学校。
课上,检察官以“远离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以动画、提问、互动等方式,生动丰富地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形式、危害,教给学生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提高孩子们知法、懂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课后,检察官与校方开展座谈交流,在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法治课程设计、法治宣传形式等多个方面问需问计,进行了充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形成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少年的你,让法治精神沁润校园。
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济宁高新区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教育就是挽救”的原则,成立了“幼吾幼”工作室,培育打造“幼吾幼”未检品牌。会同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等部门,会签了《济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聘任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意见》,综合能动一体履职,实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幼吾幼”是济宁高新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打造集未成年人预防、权益保护、关护帮教、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未检业务综合履职的未检工作品牌。该品牌出自《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教育别人的孩子就像教育自己的孩子一样,推己及人,止于至善。“幼吾幼”品牌在未检工作中解读为:“幼”即保护、关爱、帮教、培育;“吾”即我们的、一切的;“幼”即未成年人。该品牌旨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和总结,找准症结,致力于启迪未成年人思想,强基固本推行溯源教育,重塑未成年人价值观和人生观。
下一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幼吾幼”未检工作室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中小学全覆盖法治宣讲活动,丰富宣讲形式,拓宽课程内容,持续擦亮“幼吾幼“未检品牌,通过举办系列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