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建春)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维护全镇安全稳定。2月27日上午,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对全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及点验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结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了解矫正期间各项权利、义务。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强自我约束,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要严格落实外出请销假制度;不得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迷信、打架斗殴、赌博等活动;严禁出现私自外出、人机分离、关机越界等情况;杜绝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通过此次集中点验和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观念,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稳定平安。(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