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增强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质效,提高矫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和身份意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2月6日,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大庄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珍惜得来不易矫正机会,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进行逐一强调: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积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每天按时在在矫通上上报位置,自觉接受监管,随时接听抽查电话;三是要严格遵守在县域范围内活动,禁止未经审批违规外出,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四是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不聚众滋事,不参与“涉黑涉恶”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春节期间自律承诺书》,并针对个别矫正对象进行重点教育和个别谈话。
通过此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各项监管措施的认识,进一步端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态度,为营造节假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奠定基础。(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大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