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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开展醉驾案件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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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醉驾案件办案质效,促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
 
  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开展醉驾案件专题学习
 
  山东法制传媒网:(程天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两部最新司法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进一步细化裁判标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快速响应,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召开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专题学习。
 
  《意见》与时俱进,对2013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做了全面完善,体现了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和综合治理的理念,贯彻了严格依法办案、宽严相济的执法司法政策理念,操作性强,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主要难题和突出问题,能够对未来醉驾案件办理工作提供有效指导,对完善我国醉驾治理体系有重要意义。
 
  会上,法院干警对《意见》中关于证据的审查标准、从重从宽情节、缓刑适用标准、罚金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对法院曾受理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汇总梳理与新旧裁判标准比对,明确适用快速办理案件情况。在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提升醉驾案件办理效率。
 
  下一步,刑事审判团队将紧跟新形势新要求,贯彻新时代刑事司法新理念,组织学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双向并驱、一体推进,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常态化沟通配合,对办案实践中的争议问题、调查取证存在的困难、证据的统一把握和补正等内容深入交流,凝聚快侦、快诉、快审共识。(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