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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兴隆司法所严把“入矫关”扎实上好入矫“第一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4年1月12日,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第一课”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观看教育视频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并辅以真实收监案例为反面教材,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强调了日常行为的规范以及监督管理,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此次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素养,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