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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司法局湖头司法所开展宪法晨读教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宪法进校园,伴我共成长

  ——山东沂南湖头司法所开展宪法晨读教育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 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在一句句 铿锵有力 、精神饱满 的诵读声中,我们迎来了十个宪法宣传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12月1日,山东省沂南司法局湖头司法所走进湖头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教育活动。

  学校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各班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学生们可领读,可齐读,情绪饱满激昂,声声入耳,字字入心。大家从诵读中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在诵读中体会党和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宪法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诵读中领悟法律和道德、行为规范与权利义务之间的密切联系。晨读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同学们一同学习了《宪法伴我成长》手势舞,现场气氛活跃,寓教于乐,在歌声中让宪法精神深深扎根在学生的心里。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教育活动,让学生树立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权威,提高法律素养,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山东省沂南司法局湖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