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湖头司法所组织召开第四季度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全镇60余名调解员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沂南县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所有调解员积极参与本村三资清理工作,积极参与调处化解专项工作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与土地、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懂法、守法意识,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培训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三资清理中可能涉及的土地承包、债权债务等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民法典中关于农业农村的有关规定、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
此次培训,进一步充实了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胡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