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兴隆司法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联合街道各执法单位、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等广泛深入的开展了系列“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培训活动紧紧围绕农村婚姻、家庭、继承等常见矛盾纠纷展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案说法,结合身边调解案例,从矛盾发生的成因入手进行分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指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如何正确依据法律化解身边可能会发生的矛盾纠纷。普法志愿者们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理论讲解、现场互动等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要求参加培训人员要学以致用,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好学法带头人和普法宣传员的作用,更好的服务群众。
通过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夯实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垦利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