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伟 芦文潇 马鑫鑫)《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就语言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熟悉,听懂并学说普通话。”
为创设一个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引导幼儿用标准的普通话大胆表达想法,在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之际,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以“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推普活动,激发和带动全园师幼及家长讲普通话、用规范字。
在推普周期间,我园通过公众号推送、LED电子屏、推普宣传海报等形式向家长和幼儿宣传推普知识,增强推普意识,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小班孩子们组织了“我是青幼娃学说普通话”,中班孩子们组织了“我是青幼娃爱说普通话”,大班孩子们组织了“我是青幼娃红色故事我来讲”等活动。
为了提高教师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说好普通话,我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开展了硬笔字书写评比活动。
我们还成立了“啄木鸟”小分队,开展校园文字规范化使用检查活动,将推普工作渗入到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对幼儿园内的橱窗、主题墙、家园联系栏等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错别字、不规范用字予以纠正,净化幼儿园语言文字环境。
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将以本次推普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普通话推广活动,使普通话成为全园师幼的工作语言和生活语言,说普通话,用文明语,做文明人。(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