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明辨是非的能力,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8月23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与当地政法委、宣传部、团委、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一起来到鸭园镇中心小学校、通化市第十七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鸭园镇中心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肖攀法官与相关部门同学校老师代表开展座谈,就新学期如何讲好“开学第一课”、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完善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在“反对邪教,从我做起”主题班会上,肖攀法官与相关部门干部一起,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帮助同学们加深对反邪教知识的理解,增强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的思想觉悟。最后,同学们进行了集体宣誓,并在倡议书上纷纷签字,集中表达了远离邪教,构筑平安和谐校园的决心和信念。
在通化市第十七中学,法治副校长刘丽法官用形象生动的语言,以“反对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结合一个个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典型案例,向在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以及遭遇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是法院与党委、政府各部门携手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次有益探索,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打磨法治宣传教育课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升法治授课能力水平,切实有效开展好法治副校长各项工作,为“青春之路”保驾护航。(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