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姚姗姗)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劳动观念、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近日,兴隆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
学习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就自己近期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
学习完成后,兴隆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劳动中,大家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不怕脏、不怕累,同时也充分认识到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正确方式。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进一步增强了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强化了身份意识,有助于他们更好的认识自我,重新找回自己的社会价值,尽早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