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强)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7月25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峰头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教育大会,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高峰头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骆莉主持。
会上,宣读了训诫、警告决定书、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宣告书,调度了在矫通APP安装使用情况,重申了社区矫正工作纪律,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会议最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清身份,明确“缓刑不是无刑”,端正矫正态度,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二要引以为戒,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绝不存有侥幸心理,珍惜宝贵的“自由”改造环境;三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彻底矫正自己心理和行为上的恶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遵规服管意识,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