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青)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走进坛山小学开展了“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法治报告会。
司法所特邀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枣庄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朱艳景律师为同学们做法治报告,李林校长为朱律师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朱律师带领同学们学习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详细解读了民事行为能力、生命权、健康权等法律规定,又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校园欺凌等方面,结合具体实例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本次报告会提升了青少年学习、宣传、运用《民法典》的积极性,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