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杜娟 张翔慧)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为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法律素养,树立青少年法治观念,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学会石佛镇工作站联合司法所法律顾问走进石佛镇各学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阳谷县法学会石佛镇工作站工作人员向学生们发放了民法典宣传资料,司法所法律顾问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对《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以及《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拐卖绑架儿童、校园欺凌等规定进行解读,并与学生现场互动,提问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学生们踊跃回答出各自的观点和想法,法律顾问耐心地进行解答和纠正,气氛活跃,学生深受启发和教育。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把依法治校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不仅提高了在校师生知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而且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下一步,阳谷县法学会石佛镇工作站将持续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让“祖国花朵”始终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学会石佛镇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