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子文)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砖埠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教育课堂。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讲解,对组织犯罪的性质、惩处措施进行讲解,引起矫正对象的警醒。并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进行强调,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强化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安全意识,严格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遵守日常报告、外出请销假的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会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参与感及社会责任感,引导其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矫正对象均表示要严格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砖埠司法所)